根据《贵港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贵政发 〔2011〕 25 号)和《贵港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暂行办法》(贵政办发 〔2015〕 2 号) 的规定,经各社区 (单位)、街道、市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通过, 现对市本级2018年第五批公共租赁住房拟保障家庭名单(共 97 户) 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自公示之日起),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贵港市住房保障中心反映。举报电话:0775-4568240,举报邮箱:gglzzf@163.com。
贵港市住房保障中心
2018年8月29日
附公示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