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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洪涝灾害后复工复产十六条扶持措施

受台风“美莎克”影响,我市出现严重洪涝灾害。为全力化解本次洪涝灾害对全市市场主体造成的重大财产损失,结合国家、自治区灾后纾困相关政策,7月27日,我市印发了《贵港市洪涝灾害后复工复产十六条扶持措施》的通知,出台了开通电力设备应急抢修绿色通道、简化审批并免收挖掘修复费、保障物资运输通行、支持制造业企业实施灾后复工复产设备更新项目、受灾车主汽车焕新专场补贴、发放受灾商户专项消费券、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延期缴纳税款、税费优惠、落实“复工复产贷”贴息担保优惠、降低新增贷款担保费率、强化信贷稳贷纾困、保险理赔提速预付、国有房产租金减免、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暂缓缴存、用工帮扶支持自救共十六条扶持措施,助力全市加快厂房修缮、设备重置、商铺复市,稳定生产经营、就业市场,除已明确执行期限或限定条件的措施外,其余措施执行时间截至2026年9月30日。

作者:
编辑:陆彩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