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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畜牧业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要点

2026-07-13   来源: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一、做好消毒灭源

1.尽快排出场内积水,对受淹圈舍、道路、设施设备、器具、车辆、生活办公区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2.养殖场外环境及通道,可撒布生石灰,栏舍及用具用过氧乙酸、次氯酸钠、活性碘、戊二醛等消毒,带畜(禽)消毒建议用季胺盐消毒药,严格按照消毒药说明书用量配比使用。

3.水淹区域每日消毒1-2次,连续消杀不少于7天;同步做好畜禽饮用水消毒,防范水源性疫病传播。

4.进入场区车辆、人员及物资应严格消毒,做好生物安全防控措施。

二、做好死亡畜禽处置

1.将死亡畜禽装入专用尸袋、消毒后转运,按规范就近深埋处理或集中无害化处理,不准丢弃、出售、加工或食用。

2.就地深埋应选择地势高燥,处于下风向的地点。应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村庄、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饮用水源地、河流等地区。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投入坑内,最上层距离地表 1.5m 以上。覆盖距地表 20-30cm,厚度不少于 1-1.2m 的覆土。深埋后,立即用氯制剂、漂白粉或生石灰等消毒药对深埋场所进行1次彻底消毒,在深埋处设置警示标识。第一周内应每日消毒1次,第二周起应每周消毒1次,连续消毒三周以上。第一周内应每日巡查1次,第二周起应每周巡查1次,连续巡查3个月,深埋坑塌陷处应及时加盖覆土。

3.做好死亡畜禽数量登记,建立处置台账,全程闭环管理。

三、做好免疫与疫情监测

1.密切观察畜禽状态,若出现异常发病、集中死亡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报告。

2.及时对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化免疫,提高畜禽抵御疫病能力。

四、做好灾后管理

1.密切关注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风险,提前明确畜禽转移路线、临时安置地点和应急处置方案。

2.灾后应先评估圈舍及附属设施安全,及时排水清污、修复圈舍,做好通风和温湿度控制,保持养殖环境干燥、卫生。

3.做好水源地、饮水井、饮水管线及饮水器具清洗消毒,确保饮水安全。加强母畜、仔畜、雏禽和病弱畜禽护理,灾后不宜立即补栏,待生产条件恢复正常后再逐步补栏。

4.严禁饲喂霉变、腐败、受污染饲草料。灾后初期提供易消化饲料,适当补充优质蛋白、能量、维生素、矿物质和电解质,采取小批量多次饲喂,逐步恢复正常日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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