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塘讯 近日,覃塘区人民法院圆满化解一批同村兄弟间因租金拖欠事宜引起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2017年,陈某映等8人与同村兄弟陈某章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将自家旱地租给陈某章种植砂糖橘,合同期限13年,租金为1200元/亩,每年3月1日一次性支付当年租金。租赁第四年,陈某章由于经营不善无法按时支付租金,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在多次协商未果后,陈某映等8人将陈某章诉至法院。
主办法官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涉案人数多,且均为同村邻里,此时又恰逢玉米、花生等农作物的种植季节,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导致农作物无法及时播种。因此,法官决定兼顾效率与公平,通过多元化解的方式快速解决纠纷,确保能及时耕种农作物。
主办法官认真分析双方争议焦点和利益平衡点后,反复同各方当事人沟通,耐心释法明理,努力消除当事双方的抵触情绪。在调解过程中,双方互不退让,主办法官以感情为导向,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解除租赁合同、分期支付拖欠的租金、由陈某章按400元/亩支付复耕费给陈某映等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