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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 两人被判从业禁止

2023-01-14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张 海   网络编辑:周礼萍  

港南讯 上月21日,港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吉某某、杨某某犯销售假药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4000元。被告人吉某某、杨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药品、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同时,附带民事诉讼判处两被告连带支付惩罚性赔偿1万元并在市级以上的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这是港南法院宣判的首例从业禁止案件。

2021年8月,被告人吉某某、杨某某以565元的价格,从非正规渠道购买了一批不同品种的廉价壮阳药和保健品,放在港南区木格镇某成人用品店内销售,至2022年3月23日被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时,销售得款1000元。经有关部门认定,被告人吉某某、杨某某销售的“龟鹿补肾丸”“藏御逍遥丸”“美国伟哥”等6种产品属于假药,“汇源肾宝片”“金伟哥”“勃龙伟哥”等16种保健品含有西地那非成分,属于有毒、有害食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吉某某、杨某某违反国家药品、食品管理法规,销售假药及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销售假药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被告人吉某某、杨某某销售假药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综合全案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认罚情况,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