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不断提升农村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水平。
我市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倾斜保障政策,印发了《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作的通知》(贵政办通〔2022〕35号),并与市银保监分局、金融办联合建立贵港市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有益补充。截至6月20日,全市脱贫人口应参保380952人,已参保380860人,参保率99.97%;全市监测户应参保28402人,已参保28399人,参保率99.98%。今年1至5月,我市农村特困、低保、低保边缘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脱贫不稳定户和返贫致贫人口获得大病保险倾斜支付3776人次,支付金额847.86万元;医疗救助资金参保补助支出3645.82万元,资助186525人参保;住院和门诊医疗救助106909人次,支出6853.93万元。
为了让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落地、落细,我市加强各地有关部门间信息共享。各县(市、区)乡村振兴、民政部门在每月5日前将因病新增纳入监测对象信息共享给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落实相应医疗保障待遇和健康帮扶政策。截至6月22日,全市脱贫人口38.2万人和监测人口2.8万人,实现家庭医生签约39.83万人(脱贫人口和部分监测对象身份重叠),签约率100%,全部实现“应签尽签”。市卫健系统累计为全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共提供了40.25万次随访服务。其中,为4.49万名四类慢性病患者每季度提供一次以上随访服务,累计提供8.82万次随访服务。
我市还严格执行大病集中救治、先诊疗后付费、医疗控费等政策,让困难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截至6月23日,全市符合大病救助政策帮扶的确诊患病人数12008人,累计接受救治11942人,救治率达到99.45%,有效引导群众“应治尽治”;全市参与先诊疗后付费医疗机构有111家,监测对象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17392人次,出院即时结报16772人次,金额为3877.4万元,申请延期(分期)还款260人次,金额为7.04万元。全市监测对象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县域内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患病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