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我哪里会想到乡下也有警察查酒驾?”8月17日晚上,覃塘区石卡镇一名因酒驾被查处的摩托车驾驶员为自己心存侥幸、酒后驾驶机动车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当天晚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民警和三大队民警兵分4路,联合当地派出所民警、乡镇干部,同步在覃塘区石卡镇、大岭乡两个乡镇设置多个临时检查点,将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交通整治延伸到乡镇村屯,严查酒驾醉驾、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全面加强路面管控,消除事故风险隐患。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市交警支队在严查酒驾醉驾、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的同时,主动加强隐患排查,做好“治未病”措施。一方面,走访重点企业,约谈问题企业,防范安全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全面梳理排查辖区内缺乏安全措施及安全风险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等路段,及时报告党委和政府、通报相关部门进行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将宣传教育贯穿“百日行动”始终,7月份以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23场次,向重点驾驶员发送手机短信15万条,开展杜绝酒驾醉驾宣传活动10余场次,曝光酒驾醉驾人员230多人。
针对“百日行动”期间农村地区存在的短板和漏洞,市交警支队及时调整部署,7月11日以来,联合乡镇政府、交运部门及辖区各警种开展整治行动51次,其中联合乡镇政府开展夜查行动11次,农村地区的交通秩序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8月17日晚,市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政委廖宇娟带领机关民警参与石卡镇专项整治工作,每查一次她就向驾驶员宣传一次酒后驾驶的危害。晚上9时,一辆桂R7HXXX的小车缓缓驶入检查点,廖宇娟用酒精快速排查仪检测,驾驶员并没有涉酒后驾驶,遂再次向驾驶员及同车人员宣传“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道理。驾驶员笑呵呵地表示自己立场坚定,酒后不会开车,并请求民警用酒精快速排查仪检测一下同车的两名乘客是否喝酒,结果均显示“有酒”。原来,他们晚饭就在附近用餐,席间定了驾驶员不得喝酒。民警要求车上所有人员坚持这种良好品行,安全文明出行。
高密度的打击整治及浓厚的宣传教育,在社会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7月以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量同比下降35.8%,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