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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论坛】依法下“令” 共同推进

2022-09-24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张日芳   网络编辑:周礼萍  

本月上旬,覃塘区人民法院东龙法庭在案件回访中,检验今年4月发出的两张《家庭教育令》成效。

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今年4月,东龙法庭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教育的两起案件中, 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遂发出《家庭教育令》。经检验,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均履行了家庭教育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法庭发出《家庭教育令》初见成效。

这是我市司法工作的又一进步。执法必严,法庭依法下“令”,定期回访,绝不再是往日苦口婆心的“希望”程度,而是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督促家长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合理管教子女,切实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如有父母疏于管教子女或教养失当、因婚姻破裂等而影响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坚持惩戒和纠偏并重,真正达到惩戒“养而不教、监而不管”,纠偏“教而无方、教而不当”。

家庭教育促进法不仅对家长立规矩、提要求,同时规定了政府、学校、医疗保健及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等对家庭教育的指导服务职能。今年4月,全国妇联、教育部等11个部门共同制定、印发《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完善家庭教育法律政策体系、构建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构建全链条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等6项共21条重点任务和策略措施。根据《规划》,各地积极探索,“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家庭教育+回访帮扶”等联动机制和有效实践陆续被全国分享,部分县级以上政府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及时向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务,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专业群体积极作为,线上线下为具体家庭开出指导方案等,家庭教育平台热闹起来。

未成年人的成长需要社会各方协调,共同发力,期待政府层面主持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