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新闻网讯 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一批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及服务国资国企工作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人1集体获表扬。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获评为“全区法院服务国资国企先进集体”,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四级高级法官吕德明获评为“全区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先进个人”、民事审判第二庭三级法官助理谭晓敏获评为“全区法院服务国资国企先进个人”。
一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统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