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明和蒙阿姨是关系甚好的工友,两人因借款问题对簿公堂。阿明希望蒙阿姨念在昔日南下打工相识一场的份上,尽快还钱,莫伤了老乡的心。而在执行过程中,面对眼泪汪汪讲述困难并意欲规避履行的蒙阿姨,执行法官又该怎么做?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阿明与蒙阿姨曾是南下广东打工的同厂工友,二人因是老乡,关系甚好。蒙阿姨曾多次向阿明借款,累计借款1.95万元,但从未还款。阿明碍于情面,一直对蒙阿姨予以宽限。后来,蒙阿姨以各种理由多次拒绝还款给阿明,阿明遂诉至法院,并于案件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方查控,确认蒙阿姨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得知蒙阿姨近期有南下广东的打算后,执行法官抓住机会,冻结蒙阿姨的微信、支付宝以及其名下金融机构账户。蒙阿姨因为账户钱款被冻结,支付功能受限导致无法购票南下广东,急得团团转。执行法官拘传蒙阿姨到法院,耐心做教育工作,阐明不履行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然而,蒙阿姨却眼泪汪汪地请求道“再宽限一次”“急着去广东”“先让我买票”…… 执行法官深知打铁要趁热,案件执行已在“火”上,岂能被几滴眼泪给“浇灭”?法官告诫蒙阿姨:“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将被依法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蒙阿姨听后,表示不想被拘留,并通过电话筹款。蒙阿姨很快凑齐了所有案款,并一次性向阿明履行完毕。鉴于蒙阿姨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遂解除了对蒙阿姨采取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