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讯 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经过不懈努力,成功将两名务工人员的11万余元劳务费执行到位。两名申请执行人连连道谢。
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期间,伍某某、薛某某在玉林市某项目从事地下室支模(木工)工作,由某公司发放劳务费。完工后,经双方结算,某公司应支付伍某某劳务费9万余元,薛某某2万余元。但是,某公司一直拖欠不予支付,伍某某、薛某某遂诉至桂平法院。案件经审判生效后,两人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某公司在广西桂林市以及广东、天津等地有房产可供执行,遂查封被执行人桂林市两处房产。后来,发现被查封的两处房产已被其他法院先查封,桂平法院属于轮候查封。随后,该院执行干警又对被执行人其他房产及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查询,结果显示该公司三地开发建设的数百处房产均存在较高金额的抵押债权,而且该公司在全国各地涉案较多,其名下房产大部分已经被其他法院查封,执行陷入了僵局。
伍某某的家人患病住院急需用钱,伍某某希望法院能尽快将案款执行到位。执行干警决定再次北上桂林,深入调查被执行人的房产信息。在调查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开发建设的部分房产已出租给第三人做酒店经营使用,被执行人可能有租金可供提取。执行干警立即联系承租酒店的管理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多次督促无果的情况下,法院果断对承租酒店下达预罚款通知书,责令承租酒店限期将租金缴至法院,否则将对其予以罚款。承租酒店收到预罚款通知书后,于今年8月下旬将相应的租金转入法院账户。
至此,两起涉民生案件得以完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