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桂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桂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蒙爱杏主持会议。桂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凌明、陈丕钊、郑具清、廖恬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桂平市委常委、桂平副市长、桂平市工作队队长梁方海,桂平市监察委员会、桂平市人民法院、桂平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大会筹备处关于桂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桂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审议桂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桂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和有关人员辞职请求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任命潘振成为桂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黄秋丽为桂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杨好为桂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桂平市公安局局长;任命冼济江为桂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黄平壮为桂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韦武能为桂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姚贤硕为桂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任命陆守全为桂平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任命许新芳为桂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黄瑞阳为桂平市人民法院麻垌人民法庭庭长;任命黄文媚为桂平市人民法院金田人民法庭副庭长;任命覃佳佳为桂平市人民法院木乐人民法庭副庭长;任命李彦锋为桂平市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区阳静为桂平市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甘明迅为桂平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会议决定桂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黄平壮代理桂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会议决定桂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陆守全代理桂平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蒙爱杏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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