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贵港市桂平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环保主体责任警示提醒暨帮扶指导会,57家重点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环保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解读了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清洁生产和污染物削减政策要求,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条款,并结合本地违法案例剖析法律责任,强化企业守法意识。
会议要求,各重点排污单位要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做到学法守法、规范管理、达标排放、自查自改,坚决杜绝环境违法行为。
此次会议采取“法规宣贯、案例警示、技术帮扶”相结合的方式,助力企业提升治污能力。下一步,贵港市桂平生态环境局将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强化执法检查与常态化帮扶,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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