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日前,桂平市人民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组织开展为期20天的专项执行行动,重点攻坚3万元以下涉劳动报酬、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类案件。行动共执结案件44件,执行到位金额68.19万元,依法拘传6人、拘留2人,腾退房屋2套、扣押车辆2辆。
在覃某某与黄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黄某某每月给付抚养费700元,但其拒不履行。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经多次寻找才在黄某某家中将其找到。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讲明不履行抚养义务对女儿成长的影响,黄某某当场认识到错误,一次性给付抚养费2.7万元,案件顺利执结。
郭某某与张某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干警根据线索前往玉林某酒店处置时,张某谎称自己是双胞胎弟弟,出示其弟身份证企图蒙混过关。执行干警迅速联动户籍地派出所,通过指纹比对核实其真实身份。在事实与法律面前,张某最终承认其冒用了弟弟的身份。因其冒名顶替、规避执行,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天。
桂平市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林某存在买卖合同纠纷,林某未履行生效义务且失联。法官通过查询其配偶联系方式,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身在外地的林某受到震慑,主动致电协商后,从四川成都赶回桂平。在法官组织下,三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并履行全部义务,2起案件圆满化解。
桂平法院此次行动以“小案不小办”的力度,切实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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