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践行善意文明司法理念,以情理法相融的柔性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切实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某新材料公司与某建材公司存在长期减水剂购销合作,双方依法形成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合作期间,某新材料公司依约保质保量完成全部供货工作,但某建材公司收货后长期拖欠货款,未按期足额履约。双方多次沟通无果,欠款问题持续拖累某新材料公司资金周转,严重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某新材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建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97万元和违约金,承担相关诉讼费用与律师费。同时,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梳理案情,核对证据材料,认为生硬判决易激化矛盾、增加企业成本,遂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互利共赢”原则,组织多轮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和企业经营实际,一方面,向某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保证人释明逾期付款及连带责任的法律后果,警示失信风险;另一方面,体察某建材公司经营困难,引导某新材料公司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推动双方理性协商。
经多轮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某建材公司分期支付某新材料公司货款85万元并承担律师费,某新材料公司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同时,保证人对85万元货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今年以来,桂平法院持续完善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应调尽调、能调则调、调则见效,精准化解各类涉企矛盾。截至目前,该院已成功调解涉企纠纷175件,涉案金额达7108.7万元,为企业节省了大量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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