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讯 为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社会氛围,国庆前夕,平南县人民法院利剑出击,再掀“执行风暴”。
被执行人李某因不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其名下房屋被法院依法拍卖处置完毕后,法院给被执行人及其配偶两个多月的期限搬离。期限届满当天,黄某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执行,还喊来亲友“助威”,提出搬走配电箱、嵌入式鞋柜及拆除房屋装修等无理要求。期限届满次日上午8点,平南法院执行法官协同法警,向相关人员释明拒不执行以及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并责令黄某某当日搬离,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黄某某及其亲友迫于执行威慑力,主动腾出涉案房屋。
一起因相邻水田的引水渠堵塞而引发的纠纷。2021年春耕,因被告唐某全用水泥混凝土堵塞了涉案的引水渠,导致申请执行人无法引水灌溉。法院判决唐某全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恢复引水渠原状,并保持排水通畅。为及时化解邻里纠纷,妥善解决该案,近日,执行法官到涉案地点现场勘查,发现涉案引水渠已部分畅通,但相对原状宽度尚不够。执行法官就申请执行人提出的对涉案引水渠再扩宽并进行水泥加固的诉求进行释法明理,为下一步执结案件奠定基础。
被执行人江某某欠钱不还,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的位置线索。执行法官立即组织警力,到现场实地调查,查明该车辆属于江某某名下财产,果断采取扣押措施,将涉案车辆扣押至指定停放地点。
平南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以实际行动推动涉民生、涉金融、涉中小微企业等重点案件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