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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韵古镇上的“解忧司法驿站”

2022-10-08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梁微 梁嘉威   网络编辑:何美凡  

平南县人民法院大安人民法庭设立于1956年,主要负责大安镇、大新镇、大坡镇、大洲镇、镇隆镇、武林镇6个乡镇的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近年来,大安法庭聚焦基层司法需求,围绕产业发展强化专业化审判服务,走出了一条“纠纷就地化解、公正便民可感、办案专业高效”的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道路。

近三年来,该法庭先后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集体、全区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全区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先进集体、贵港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集体荣誉称号,并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

抓前端,止纠纷,共筑共治“和谐古镇”

随着住房消费品质的飞速发展,如何从源头化解物业纠纷,促进“和谐古镇”建设,成为了大安法庭的“必答题”。

2020年11月,某小区多名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就物业合同的履行产生矛盾,近7成业主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服务公司将之诉讼至法庭。在这53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涉当事人众多、纠纷牵涉面广,如何实现纠纷化解成本最小化和效果最优化?大安法庭庭长赵松走访得知,由于该小区开发时间早,硬件设施配备不足,影响业主的居住体验,加上物业公司服务与业主期望值存在差距,导致业主不愿意缴纳物业服务费。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对矛盾焦点进行归类研判后,赵松决定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当事双方的尖锐矛盾。在座谈会上,赵松引导业主代表合理表达诉求。经过赵松悉心沟通,部分业主当即同意缴纳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意识到物业服务存在的问题,决定整改。

首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告捷,为法庭后续稳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借鉴作用。该庭在辖区多个住宅小区开展法官“下社区”“搭平台”等诉前工作,引导当地群众依法合理行使诉讼权利、减少盲讼。2021年以来,该法庭未再出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集合力,解矛盾,法治护航“人文古镇”

“司法确认案件耗时短、手续少、止纷快,又具有司法强制力,一旦对方不依约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给调解协议的履行加了‘双保险’。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来说,走司法确认程序无疑是最佳选择。”赵松介绍道。

近年来,大安法庭对经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实行优先办理、优先审查确认、优先送达等一系列服务。在“调解在先,诉讼善后”的理念下,司法确认制度作为调解的补强支撑与后盾力量,实现“当事人合意+司法确认有效+强制力保证执行=案结事了人和”的和谐公式。

2016年,凌女士与丈夫协议离婚,约定女儿小蒙由凌女士抚养,小蒙的父亲老蒙每月定期支付抚养费。老蒙重组家庭后,一直未支付抚养费。小蒙将老蒙起诉至法庭。经开庭审理,案件基本事实已查清,但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不愿当庭调解。在主办法官多次动员下,双方当事人愿意调解并签下调解书,同时也解决了被告老蒙日后探视孩子的问题。

为铺就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快速通道”,大安法庭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形成党委、政府主导,各方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多元共治大格局,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20年以来,大安法庭诉前调解累计化解纠纷872起,案件调撤率42.92%,一审服判息诉率91.74%。

强司法,断纷争,助推共建“平安古镇”

拉横幅、挂法徽、搬桌椅……

4月12日,在大洲镇沙冲村村委会办公楼前,一起道路通行纠纷案件如期开庭。现场,村干部、村网格员及周边群众共10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期间,经过大安法庭主办法官释法明理,双方达成和解。庭审结束后,主办法官针对类似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向群众进行宣讲,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

“深入田间地头、农户院落,对农村易发、多发的矛盾纠纷开展巡回审判,既拉近了法庭与群众的距离,又可以实现‘审理一案、解决一串、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赵松说,“我们把法庭办公电话公示在村委宣传板上,就是让群众遇到法律问题可以第一时间找到我们。”

在大安这个古镇上,大安巡回法庭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法庭”。2020年至今,该法庭共开展巡回法庭43次,就地化解纠纷158起,提供法律咨询300余次。

大安辖区工业、房地产、物流、服装等各类企业蓬勃发展,大安法庭依托“一企一法官”活动,为辖区企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增强企业法律意识,构建企业发展“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