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讯 9月12日上午,平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平南县妇幼保健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平南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黎某涉嫌受贿一案。平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艳华担任该案审判长。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22年,被告人黎某担任平南县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李某等人在医疗药品、设备供应、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以及人员聘用等事项提供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李某等人财物共计571万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黎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出示了相关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黎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案件择期宣判。
当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县纪委监委、乡镇党委和医疗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等200余人旁听庭审。
职务犯罪庭审是一堂生动的、震撼的警示教育课。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和生活中,一定引以为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