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讯 从“无财可执”的执行僵局,到“一揽子化解”的圆满落幕。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以“穿透式”思维深挖财产线索、串联关联债务,通过跨院协作与多方调解,用110万元破解240万元债务链,为两起百万元级执行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申请执行人李某、龙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至该院,经审理,该院判决陈某向二人支付120 万元款项。然而判决生效后,陈某未履行付款义务,李某、龙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主办法官通过多种查控方式,发现陈某无直接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面对困局,主办法官拓宽思路,依法查询到陈某配偶名下财产。经查,陈某妻子名下有一套商品房,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份额属陈某所有,依法可用于清偿债务。
为推进案件执行,主办法官依法查封该房产并启动评估程序。但经核算评估后发现,即便房产成功拍卖变现,所得款项仍远不足以覆盖120万元的执行标的。同时,被执行人陈某虽未直接阻挠执行,但始终消极履行义务,案件推进再度陷入瓶颈。
通过进一步的调查,主办法官发现本案申请执行人李某在另一地区法院另有一起未履行的执行案件,李某需向债权人蒙某支付120万元案款。两起案件形成环环相扣的债务链,为合并化解提供了关键突破口。
主办法官当即与兄弟法院沟通协调,在取得《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决定将两案合并推进。考虑到各方曾为合作伙伴、具备调解基础,法官组织三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耐心梳理债务关系,提出“陈某直接向蒙某支付款项,同步抵偿其对李某、龙某债务”的履行方案。
调解中,主办法官向陈某释明拒不履行可能构成拒执罪的法律风险,同时引导各方基于实际履行能力进行和解,并向各方当事人提出了一套可行的履行方案:若由陈某直接向蒙某支付相应款项,既可用以抵偿陈某对李某、龙某所负有的债务,同时也可一并解决李某对蒙某所负的债务。
最终,龙某自愿以其应得份额帮助李某偿债,蒙某主动减免部分利息,各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由陈某直接向蒙某支付110万元,两起涉案债务一并结清,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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