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讯 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执结案款达263万余元。
被执行人成某承揽某工程项目,黄某等3人转账投资该工程项目,后因款项性质产生纠纷,法院判决成某返还相应案款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发现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足额财产。
经法官进一步调查发现,成某在另一起案件中胜诉,可在某法院领取750万元工程款,但成某为规避执行,在其账户已被冻结的情况下,要求将该笔工程款直接划转至其姐姐账户,严重阻碍执行。
执行法官依法对成某进行拘传,告知其逃避执行,恶意转移巨额财产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面临罚款、拘留及刑事追责。在重重压力下,成某主动履行义务,缴纳全部案款263万余元,案件顺利执结。
编辑:

WAP版
小程序
贵港融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