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
2026年第2号
受祭祀用火、农事用火、春游踏青等人为因素以及降雨偏少的影响,清明节和“广西三月三”期间历来是我县森林火灾高发期,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及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发布本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2026年4月4日至4月7日;4月17日至4月20日。
二、禁火区域
全县林地及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禁令要求
(一)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林区;
(二)严禁在林区内和林区边缘吸烟、扔烟头、点火照明、放孔明灯、野炊、烧烤、烧火取暖等;
(三)严禁在林区内和林区边缘烧香、烧纸钱、点蜡烛、烧坟草、燃放烟花爆竹等;
(四)严禁炼山、烧荒、烧垃圾、烧田埂草、堆烧等;
(五)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在禁火区域实施切割电焊、开山爆破等涉火涉电作业;
(六)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四、工作要求
禁火期间各乡镇(街道),各村屯设森林防火检查点对进山人员实行检查登记——签署《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集中保管打火机、烟花爆竹、香烛纸钱等火种,方可进山活动。
五、处罚措施
凡违反本禁令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以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违反本禁令的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六、其他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平南县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2119;0775-783678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值班电话:
平山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775-7652088
寺面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775-7672023
六陈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775-7662008
大新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775-7682082
大坡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775-7612113
大洲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775-7602768
大安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775-7632170
武林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775-7622025
镇隆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775-7692057
上渡街道办事处值班电话:0775-7869828
平南街道办事处值班电话:0775-7822280
安怀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775-7702089
丹竹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775-7738170
东华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775-7730129
官成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775-7758022
思旺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775-7786150
思界乡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775-7792008
大鹏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775-7762352
国安瑶族乡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775-7772059
同和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775-7727032
马练瑶族乡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775-7712101
平南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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