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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查处7起无证、不戴头盔、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2026-04-15   来源:今日平南   作者:  

近日,平南县公安局查获7起无证驾驶交通违法案例,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小编从平南公安交管部门

收集了7起处罚案例

希望通过这些案例分享

可以引起大家对交通安全的重视

案例一

车牌:无号牌

违法人:李*雄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6年2月5日20时20分

违法地点:平南县大安镇永发路路段

违法内容:实施无证驾驶摩托车、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酒精检测结果:33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1800元,行政拘留10日。

案例二

车牌:桂R328**

违法人:谢*新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6年2月13日20时22分

违法地点:平南县大安镇永发路路段

违法内容:实施无证驾驶摩托车、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实施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交通违法行为。

酒精检测结果:36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1840元,行政拘留10日。

案例三

车牌:桂R542**

违法人:蒙*阳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6年2月13日23时41分

违法地点:平南县平南街道兴平路官街路口路段

违法内容:实施再次酒后驾驶摩托车、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酒精检测结果:44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1850元,行政拘留5日。

案例四

车牌:桂RJW9**

违法人:蒙*林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6年2月14日1时1分

违法地点:平南县平南街道兴平路官街路口路段

违法内容:实施无证驾驶摩托车、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酒精检测结果:74.86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1650元,行政拘留10日。

案例五

车牌:赣BQ5W**

违法人:陆*剑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7日0时10分

违法地点:平南县平南街道朝阳路一桥底路段

违法内容:实施无证驾驶机动车、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酒精检测结果:67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2800元,行政拘留15日。

案例六

车牌:桂R715**

违法人:吕*伟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8日16时8分

违法地点:S204省道99公里200米路段

违法内容:实施无证驾驶摩托车、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350元,行政拘留3日。

案例七

车牌:桂RV39**

违法人:吕*国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6年3月23日11时18分

违法地点:平南县大安镇精通悦府路段

违法内容:实施无证驾驶摩托车、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酒精检测结果:71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1650元,行政拘留10日。

平南公安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辆出行前,请务必持相应驾驶证,并确认驾驶证在有效期内,车辆状态正常。同时,酒后驾车会导致判断力下降、反应迟钝、操作能力减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切勿因“距离近”“喝得少”冒险驾车。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减轻事故对人体的伤害,骑乘中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关键时候可保命。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驾驶车辆,摒弃交通陋习,安全守法出行。

编辑:覃光英
责任编辑:韦育君
值班终审:黄彬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