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南县武林镇平安法治办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巧用“背对背”分级调解法,耗时3小时成功化解一起涉及林地承包人、两方坟主的三方祖坟损毁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2年,赵某为安葬已故父亲,征得林地承包人李某某口头同意后,在李某某合法承包的集体林地内选址修建坟墓。选址阶段,赵某仅征询了林地使用权人李某某意见,未排查周边宗族坟地历史边界,也未主动告知相邻坟主李某。
2026年4月,赵某全家清明上山祭扫时,发现父亲坟墓外立面、坟头覆土遭到人为破坏,墓碑周边土石散落,现场损毁痕迹明显。赵某当即拨打报警电话,请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经平南县公安局武林派出所现场勘验、走访取证,确认坟墓损毁人为相邻坟主李某。
调查中,三方各执一词,争议壁垒分明。赵某称,安葬前已取得林地承包人李某某同意,自身不存在过错,要求李某全额赔偿坟墓修缮费用和精神抚慰金;李某辩称,赵某安葬坟山时,没经过他们同意,越界侵占了李某祖坟的后山,于是一时气愤不过作出了毁坏赵某坟山的行为;林地承包人李某某则坚持林地地界无争议,自己租给谁使用,与李某无关,反而是李某祖坟的后山土堆侵占了自己的林地。
为避免矛盾升级,6月11日,武林镇平安法治办牵头,联合辖区派出所、镇人民司法所组建专项联合调解组,组织赵某、李某、李某某三方开展现场当面调解。
调解初期,三方都情绪激动,互相指责。赵某坚持要求赔偿,李某坚持是赵某有错在先,侵占了自己的后山坟,并且多次劝说无果才毁坏墓地,李某某则要求李某把后山土堆搬离自己承包的林地范围。
针对三方利益诉求独立、对立情绪难以共存的特点,调解组立即调整处置方案,终止面对面协商,启用基层矛盾化解常用的“背对背”调解模式,将三方分别安置在独立谈话室,分人、分诉求开展法理情分层疏导,避免三方互相干扰激化矛盾。
“你们故意损毁他人祖坟肯定是不对的,遇到纠纷应该选择先行协商解决,依法依规处理。”调解组民警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专项普法,明确告知李某,故意损毁、破坏他人坟墓属于违法行为。
“老赵,你们在下葬之前应该经过多方了解,确保土地无纠纷才动工,这点你们没有做到。”调解组司法所工作人员向赵某释明,农村林地坟地选址不同于普通土地使用,除取得林地承包人同意外,还需要履行对周边利害关系人审慎告知义务。赵某仅征得林地承包人同意便动工下葬,忽视周边宗族利害关系,是本次矛盾产生的前置诱因,自身存在一定疏忽,需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并适当谅解李某的过激行为。
“老李,林地虽然是你承包的,但人家祖坟已经在这里几十年了,应该尊重历史,再加上都是李氏,同宗同族,大家更应该互相理解。”对林地承包人李某某,调解组从法理、情理双向沟通:法理上,李某某林地承包权证合法有效,主张清理违规土堆于法有据;情理上,李某为本地李氏同宗族人,祖坟已沿用数十年,属于历史遗留用地现状,劝导李某某兼顾乡土人情,
经过3小时一对一背对背疏导,三方对立情绪彻底平复,放下情绪化诉求,回归理性协商。最终三方现场自愿签订书面调解协议书,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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