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塘讯 近日,覃塘区人民法院通过劝服被执行人家属代缴纳罚金,成功执结一起罚金案件。
经覃塘法院审理,黄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因黄某未在法律规定履行期内主动履行缴纳罚金义务,遂移送立案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正处于服刑期,暂无履行能力,便向被执行人的家属释法明理,告知其家属不履行缴纳罚金义务的后果以及对被执行人减刑、假释的影响。
“我们帮他缴纳了罚金,希望他出来后能够改过自新,好好做人……”在执行法官耐心劝说下,被执行人家属近日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将罚金转入法院执行专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