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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4.09万元!广西赔额最高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书在贵港签订

2023-07-03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李鹤 张思   网络编辑:周礼萍  

贵港讯 6月29日,广西某锰业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在贵港市生态环境局签订。按照该协议,广西某锰业科技有限公司就企业造成生态环境损坏赔偿6684.09万元。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通报相关案件赔偿额,至目前,这是广西磋商成功赔额最高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也是自2019年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以来首个磋商成功的案件。

广西某锰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桂平市木圭镇,是一家从事电解金属锰销售、电解二氧化锰销售、硫酸锰销售等业务的公司。2018年6月,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广西某锰业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其中电解锰和硫酸锰生产中酸浸锰渣库建设不规范,或直接倾倒堆放锰渣,厂区及周边环境风险突出。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组织执法人员到桂平市调查,经核查情况属实。

依据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作为此案赔偿工作部门和赔偿权利人代表,按照有关程序,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工作,经过与赔偿义务人广西某锰业科技有限公司就其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进行磋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赔偿协议。

桂平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何云介绍,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后,桂平市立即对该公司堆放的锰渣进行安全处置,并已支付费用4425.46万元;同时申请在该处建设的新材料工业园于近日获得自治区批复,同意建设;申请以修复生态环境为主要建设内容的EOD项目也已落户该新材料工业园。下一步,桂平市将按照规划进行环境修复等工作。

广西某锰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造成生态环境破坏表示歉意,愿意积极履行经济赔偿,并承诺今后杜绝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负责人马川云介绍,该案协议书的成功签订,为今后办理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积累了有益经验,同时警醒企业守法经营,有效破解“企业破坏、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环境治理困境,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要求落到实处,助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