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
(2023年8月18日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邀请不是市第六届人大代表的贵港军分区司令、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和秘书长列席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
(2023年8月18日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邀请不是市第六届人大代表的贵港军分区司令、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和秘书长列席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