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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贵港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贵港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9月29日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贵港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1日在贵港市城区召开。

建议会议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五、选举贵港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六、选举贵港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七、选举贵港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八、选举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九、选举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表决通过设立贵港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事项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十一、其他。

如需调整代表大会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予以公布。

作者:
编辑: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