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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2024年度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

2月26日,我市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工作的通告。通告称,贵港行政区域内2024年1月—12月,安排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残疾人就业的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在2025年3月1日至10月31日,通过网上申报、窗口办理、邮寄申请办理的方式,进行2024年度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将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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