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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宅基地如何申请的问题解答

2025-06-14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全媒体记者陆颖敏  

贵港讯 6月5日,网友“魏军”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留言:当前农村宅基地如何申请?申请受理单位在哪里?

6月9日,市农业农村局网络发言人回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从2020年7月3日起,农村村民凡是新建、翻建、扩建房屋均需要申请报建,办理《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才可进行房屋建设。农村宅基地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宅基地管理职责的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新增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70号)规定,广西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制度,农村村民一户(户是指公安部门颁发的户口簿所登记的全部家庭成员,一本户口簿中所登记的全部家庭成员为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户为单位申请农村宅基地:

1.村集体组织成员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分户后父母身边须有一个子女),分户后需要建住宅又无宅基地的;

2.村集体组织成员需建住宅,没有宅基地或原宅基地面积未达到标准并承诺在宅基地标准面积内扩建住宅的;

3.因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避险、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规划调整、原宅基地被征收等,需要搬迁另建新住宅的;

4.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5.因自然原因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原有宅基地灭失的;

6.因人口增加,现有宅基地面积不能满足居住需求的。

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丘陵地区和山区每户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新增农房在符合规定宅基地用地面积前提下,每户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

综上所述,申请宅基地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户籍在本村。2.必须严格遵守“一户一宅”原则,家庭无宅基地或现有宅基地面积不足。3.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申请地块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如该网友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或村级组织(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街道)政府审批。住宅建成后,通过验收的农户,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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