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1日00时53分许,桂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西山路段开展夜间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执勤期间依法拦截号牌为桂KFJXXX的小型轿车开展检查。驾驶人何某刚下车,执勤民警就闻到明显酒味,立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6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民警询问得知,驾驶人何某于6月10日晚饭期间,独自饮用一杯药酒。次日凌晨,何某自以为体内酒精已经完全代谢,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从商贸城出发,前往三千城方向,行驶至西山路段时,正好遇上交警夜查卡点,被当场查获。

执勤民警现场耐心向何某讲解酒驾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事故危害以及相关法律处罚规定,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最终,交警部门依法对何某作出罚款13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面对处罚结果,何某十分后悔,坦言不该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公安交管提醒:
请广大驾驶人
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
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
平安文明出行
小知识:
什么是“隔夜酒”?
“隔夜酒”是指驾驶人前天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代谢完毕,就驾车出行,但实际情况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
“隔夜酒”的误区
认定酒驾的重点不在于酒是否“隔夜”,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20mg/100ml及以上),不论距饮酒时间多久,此时驾驶机动车仍属于酒驾(醉驾)。
如何避免“隔夜酒”?
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会有所差别,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如果驾驶人在次日要驾车出行,建议在前一天晚上不要喝酒,并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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