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记者,说起来,是书籍引领我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读小学的时候,因为家在农村,书籍和粮食一样紧缺。小学仅一本语文、一本数学,到五年级多了一本政治,三本书摞起来也就12毫米厚,32开本,每天仅一两页学习任务,很快就学完了。对书籍的渴望就和对食品的渴望一模一样。当时我伯父在广东一家民办学校任教,大城市里的书籍丰富多彩,每逢暑假、寒假时,三伯父会把学生们丢弃的一些小人书、连环画打包带回家,放在他家的阁楼上。知道我爱看书,堂弟就经常带我到他家的阁楼上阅读,看书入迷的我常常忘了吃饭,听到母亲大声呼唤我的乳名时,才依依不舍地离开阁楼。
为了保障我们兄妹几人的学费,每年开春,父亲就会到集市上买100多羽鸭苗回来养。上学之余,照看放养鸭苗的工作就由我来负责,这是一项枯燥乏味的任务,小伙伴们都去玩了,我却要守着那群鸭子。就是那些无聊的日子,我几乎把三伯父家阁楼上的连环画和小人书都看完了。后来语文和历史我学得比较好,全靠那段时间的知识积累。
上初中的时候,我开始阅读小说。当时书籍还是稀有,阅读只能靠与同学交换。父亲有一本《三国演义》,成了我和别人交换书籍的资本。哪个同学有了新书就悄悄拿来和我交换阅读。这样,全校的书都没能逃过我的眼睛。
书少,所以就看得特别认真。一本书总要反反复复看许多遍,重点章节差不多都能背下来。翻的次数多了,书页难免有些破损,我总是小心翼翼地修补。那时,山上长有一种树,它的果实挤出乳白色的汁很有黏性。这种果汁有毒,有过敏体质的人接触到它就会过敏。记得某年秋天,我不顾一切地上山摘果,之后,把破损的书皮贴上布,然后涂上果汁,修补得锃亮且平展结实,就和现在的精装版书一样。书修好了,我却全身过敏,奇痒难耐,过了几个星期才好。
上了大学后,校园生活丰富多彩,我最喜欢往图书馆跑,那里的课外书多得不可胜数,我仿佛是一块海绵投入了大海,想要把图书馆里的书都看遍。除了到图片馆看书,我还喜欢在学校的旧书摊上淘书。每逢周末,卖旧书的小贩就骑着一辆人力三轮车,驮着一车旧书,在校园内找个合适的地方,摊开一块布,将各类书籍依次摆放。有杂志期刊、史料典籍、名人传记等,五花八门,简直像个微型图书馆。
那时淘旧书,是由于囊中羞涩,新华书店的书是按原价售卖,我买不起,旧书摊的书却能以较为便宜的价格获取。那时候我最爱读的杂志是《读者》《青年文摘》等,一攒下钱便要去买书。到了书摊,或是半蹲着,或是席地而坐,在凌乱的书堆中翻找心仪的那本,也不管旧书上是否有污渍或霉味,通常两元一本的杂志,我会跟摊主讨价还价到五元三本。许是见我是个寒酸学生,摊主便豪爽地大手一挥:“拿去吧!”我便乐滋滋地抱回教室和同学传阅。在那时的生活里,这些旧书是我增长见识的渠道。通过这些书,我所看到的天空越来越广袤,心胸也变得越来越宽广。淘旧书还能享受“捡漏”的惊喜。我最爱在泛黄的纸页间寻找书的原来主人的批注,颇有种寻宝的感觉。我曾淘到一本《你好,新疆》,书页上写着“阿米娜赠”。阿米娜,一听就是个维吾尔族女孩的名字。想必这本书中也承载着主人的友情与回忆。但不知何故,它辗转流传、跋山涉水,最后遇见了我,倒也是一种奇妙的缘分。在《你好,新疆》里我了解到维吾尔族人的善良、热情、好客、能歌善舞、多才多艺的特点,这片神秘土地的历史文化深深地吸引并打动着我,令我无限神往。
工作后,每逢出差,我一定要抽空去新华书店,在书林文海里徜徉遨游,寻找自己心仪的书籍。时间有限,我是分秒必争,在书海中匀速快看,一个个书名闪过,对上眼的停下来翻翻。不管买不买,肚子里都喝饱了书籍的芬芳,通体惬意愉悦如“酒足饭饱”。
当时工资不高,每次只能买一两本书,选到心仪的书,总是很兴奋。出了书店门,书本在手里紧紧握着,像捧着一个鸡蛋怕碰着跌碎,还不能攥过紧,书会变形,手上的汗也会弄脏书,边走路边翻阅,一遍遍看封面封底封二封三版权页内容提要,左右手轮番一遍遍抚摸崭新锃亮的书皮,轻柔地吟诵书名,悉心揣摩封面封底之美术装帧设计,每一页,都会烙满我目光的滚烫吻印:嗯!你是我的宝贝,我的书库又多了一尊宝。回到宾馆,首先取出笔,把我的名字、日期、地址标注于扉页,人过留名嘛。例如:十三哥2001.06.03购于桂林新华书店。题签完成,开始拜读、享受陶醉,阅读的兴奋劲会持续许多天,通体舒畅。
书对于人“饥读之以当肉,寒读之以当裘,孤寂而读之以当友朋,幽愤而读之以当金石琴瑟也。”一本本书,便可串起一寸寸生命的时光。
我喜欢读书,书籍丰富了我的人生,书香为我的人生大添异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