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谢谢你们,给我留了一线生机,我一定尽快履行还款义务。”近日,被执行人甘某从执行干警手中接过1万元生活费,哽咽致谢。这温情一幕,背后是一起棘手的执行难题。
甘某因养殖生猪,拖欠蒋某某工程款3.5万元、黄某某饲料款5.4万元,经桂平市人民法院判决后,其以养殖亏损、家庭负担重为由拒不履行,两名债权人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核查发现,甘某名下无存款、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仅家中77头肉猪为唯一收入来源,且其母亲患病、孩子失业,家庭处境艰难。一边是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需坚守,一边是被执行人的生计需体恤,执行工作陷入两难。
为破解僵局,桂平法院执行团队确定“先变现、保生计、促和解”的方案,依法查封77头生猪。考虑到生猪饲养成本高、易贬值,执行干警牵线搭桥组织三方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按市价变卖生猪,所得款项优先偿债,预留部分作为甘某家庭基本生活费。
执行干警随即联系信誉良好的收购商,现场分工协作,牵引生猪、过磅称重、登记台账,全程监督确保数据无误。历时6小时,77头生猪变卖得款4.6万元,如数划入桂平法院执行专户中。桂平法院依规扣除相关费用后,向蒋某某发放1.4万元、黄某某发放2.2万元,同时预留1万元作为甘某一家8个月基本生活费。
感念司法温情,甘某提出分期偿还剩余债务。执行法官顺势跟进,多次连线三方沟通,阐释善意初衷、疏导矛盾。最终,蒋某某、黄某某自愿放弃全部利息,三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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