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刚柔并济 惠及企业工人
127万余元工资款到账了!
平南讯 “如何在不处置企业资产以及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保障农民工及时拿到劳动报酬?”近日,平南法院执行法官彭姿雁在办案过程中秉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大局服务理念,在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与企业生存发展之间兼顾了公平与效率,不仅帮助28名农民工拿到了共计127万余元的劳动报酬,还让困难企业重新焕发生机。
2018年,吴某、马某、周某等28名农民工到平南县辖区某公司就职。因经营出现困难,该公司陆续出现不准时发放工人劳动报酬的情况,直至2024年3月,该公司均未能全额向工人发放劳动报酬。当事28名农民工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共计127万余元。仲裁生效后,该公司仍旧未向28名工人支付相关工资款,吴某、马某、周某等人遂向平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彭姿雁接案后,对案涉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交流后得知,近年来该公司经营运行较为困难,导致未能给工人足额发放工资,但公司的经营状况也在慢慢向好,希望法院给予一定的时间,让公司恢复生产再支付拖欠工资。
彭姿雁认为,案涉公司银行账户内无足额存款,但是其名下有土地、生产设备、车辆等资产,若直接拍卖变现可快速将工人的工资执行到位,但同时也会导致企业困难加剧。一边是工人需要工资需要生活,一边是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如何端平这一碗水,同时保障双方的权益与发展?企业发展了,才有工资发给工人,才能为更多的人提供就业机会、增加收入。想到这一点,彭姿雁多次与28名农民工沟通,希望他们能够宽限公司履行期限,让公司进一步恢复生产后将工资款一次性履行完毕。同时承诺会跟踪到底,确保工人拿到自己的工资。
彭姿雁的苦口婆心得到工人的理解,也为该公司争取到了生机。在此期间,该公司不负法院的善意和当事农民工的信任,成功恢复到正常生产经营并有了盈利,最终该公司于今年4月23日如约将127万余元汇入该院专用账户,该院则快速将工资款发放给28名工人。
“我们公司能够度过困难期,多亏了彭法官。”被执行企业负责人由衷地说。
“彭法官,谢谢你!我们都已经收到工资款了。”工人吴某激动地说。
平南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一方面确保企业恢复运营,另一方面保障相关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企业发展,实现共赢双赢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