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近年来,我市聚焦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需求,通过筹集房源、规范配租、动态监管、多元保障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切实解决群众住房难题,托起百姓“安居梦”。
自2007年起,我市便积极行动,通过申请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配套,采取划拨土地集中建设或商品住宅小区配建保障住房等方式,持续扩充住房保障资源。先是启动保障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建设(后与公租房并轨运行,统称公共租赁住房),2011年起又大规模发展面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乡镇中小学卫生院及乡镇政府干部职工的公共租赁住房。截至目前,累计投入建设资金超20亿元,建成30257套公共租赁住房,为住房保障工作筑牢坚实基础。
2010年,我市首批公共租赁住房交付使用。2011年,我市印发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清晰界定申请条件、审批程序、配租方式等关键内容。从街道办初审、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复审,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示批准,全程严格把关。在市公证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及群众代表的现场监督下,通过公开摇号确定配租房号,杜绝“特权房”“人情房”,保障住房真正分配给急需的困难家庭,让配租过程阳光透明。
随着国家政策调整,2015年后我市停止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住房保障规模相对稳定,公共租赁住房的周转属性愈发重要。为此,我市加强配租后的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年审制度。一旦发现家庭收入显著改善、购置商品住房、住房长期空置或违规出租转借等不符合保障条件的情况,经核实后立即清退,腾空房屋,为后续保障家庭预留房源,确保准入和退出机制有序运转。
我市还以发放租赁补贴作为重要补充保障方式,为因就业、就学等原因不便入住公租房的家庭提供现金支持,助力其在市场上租赁住房。同时,我市还灵活调整政策,将低收入家庭准入标准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放宽到20平方米以下,增加补贴总额;把外来务工和新就业人员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从一年缩短至2个月,降低准入门槛。一增一降间,有效扩大保障范围。目前,我市已累计发放租赁补贴5000多万元,惠及9000户家庭。
作者:全媒体记者易舟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