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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笔谈】“门”开处,见初心

2026-05-31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蒙富汛  

2024年盛夏,我进入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从事检察信访工作。如何接待好来访群众?对办案经验尚浅且有些内向的我来说,着实是不小的挑战。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我真切体会到,控告申诉工作是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门面”,更是一项技术活。

有一天,一位老伯到访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我一边听他讲述案情,一边做记录并时不时点头回应。我仔细翻阅他递来的满是折痕和手写标注的文书材料,发现该案的检察监督程序已经终结,交谈中了解到我院也依法为其提供过司法救助。一番释法说理后,他突然起身说:“我之前来过,你们同事也跟我讲得很清楚了,没想到今天能跟你们聊这么久,心里痛快了很多。”说完便安静地离开了。

我渐渐意识到,接访群众不能仅仅停留在“门好进、脸好看”或沏一杯茶水等外部服务上,更关键的是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做到耐心倾听、真诚交流,有时候能为他们提供一个情绪宣泄的出口,就足以推开他们的“心门”,帮助他们缓解内心的焦虑。

为来访群众讲清其诉求的法律依据、情理事理,是我们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那些原本在案卷文书上逻辑严密的法言法语,现实中却往往交织着委屈、愤怒、困惑,一个个“法结”“心结”也变成当事人难以挣脱的羁绊。在来访的人里,有因为土地纠纷而忧心忡忡的八旬老人,也有因为缺乏社会经验而被诈骗的年轻小伙,还有因为他人欠债不还而愁容满面的家中“顶梁柱”……接访人员都会针对他们的来访诉求提供权利救济的建议或程序指引,减少群众的诉累。根据工作需要还会邀请值班公益律师、心理咨询师、贵港“红格善治工程”基层治理网格员等第三方力量协助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

控告申诉部门既履行受理群众信访事项的“前端”职责,又衔接促进社会治理的“末端”职能。其实,每一位来访人诉不尽的急难愁盼问题之中都有一对核心的法律关系,若能在面对面的几分钟内快速厘清他们的“权利”与“义务”,便掌握了释法说理、化解纠纷的“钥匙”。正如最高检对检察办案提出的明确要求——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在我看来,把“三个善于”的理念具体而生动地落实到接访工作中,在法律的刚性约束下尽最大的努力寻找柔性的方式方法,就能更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心顺。

市人民检察院还建立了青年检察干警到控申接访窗口跟班锻炼的机制。有些“90后”“00后”的年轻同事和我一样,参与接访工作后产生了本领恐慌,这种压力倒逼我们在接访之余不断淬炼自己的综合业务素养,进而提升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贡献贵检青年的力量。

喜看两年接访路,胜读十年纸卷书。我深刻认识到,无论是立身处世还是干事创业,都必须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甚至主动把办公桌挪到一线,真正回答“为谁创造业绩”的根本问题。

(作者是贵港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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