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新闻中心 > 行业 > 正文

非标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系列报道之三:“老头乐”售卖与交管整治的拉锯战

2026-06-05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全媒体记者 姜佳坤 见习记者 莫文兰  

连日来,我市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老头乐”专项整治行动,治理范围从城区主次干道延伸至乡村道路,针对非标四轮(三轮)电动车(俗称“老头乐”)无证驾驶、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常态化、全覆盖治理。在此种形势下,“老头乐”的销售受到影响了吗?“老头乐”何去何从?驾驶人应如何规避风险?

整治“老头乐” 保障安全出行

5月25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警力在港北区大圩镇、庆丰镇主要路口设卡执勤。行动中,民警在严查常见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重点对“老头乐”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少群众以为在乡村道路驾驶这类车不需要驾驶证、牌照和保险,这是很危险的认识误区。”现场执勤民警表示,乡村道路混合交通特征明显,人车混行情况多见,无证驾驶“老头乐”接送学生、赶集、走亲等现象较为突出,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当天,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法规、案例展示等形式,向群众说明违规上路的危害,并明确提示:“老头乐”属于机动车范畴,驾驶人员须持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车辆必须登记上牌、投保交强险,方可合法上路。

5月27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执勤人员在市区南山路开展执法。 谢琴美摄

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我市交管部门扎实开展宣传整治工作。一是开展“七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二是印制承诺书、一封信、反光贴、宣传单等宣传物料4万多份,在交管业务全过程中向群众发放。三是拍摄制作《贵县话讲交规》系列普法短视频,以乡音土话宣讲“老头乐”涉及的法律法规。四是利用新媒体平台集中推送相关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同时,利用无人机巡逻喊话、大喇叭宣传等方式进行普法,让更多群众知法守法,平安出行。

虽然无法办证 仍有群众购买

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市场上相关车辆的销售情况如何?记者走访了城区一些“老头乐”销售点,一探究竟。

5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市区建设西路郁江湾小区南侧,但见沿街多家商铺陈列着多种品牌的电动车,以低速电动三轮车为主,亦有二轮电动车和低速电动四轮车。采访期间,可见不少中老年顾客前来咨询。

江苏淮海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贵港郁江湾店内,陈列着几辆低速电动四轮车。值得注意的是,店铺明确提示,写明“低速电动四轮车,不能上牌,不能提供机动车发票和合格证,请选择合适的路、厂内使用”。销售人员坦言,这类车进货量很少,一方面因为近期交警整治力度大,不好销售;另一方面,其售价普遍在1.2万至1.8万元间,明显高于低速电动三轮车,价格上不占优势。“顾客来咨询时,我们会明确告知这类车无法上牌,建议他们优先考虑能上牌的三轮车。”

当日,在港九车行金科名门金彭店内,销售员同样表示,会明确告知顾客,低速电动四轮车无法提供机动车发票和机动车合格证,无法上牌。尽管如此,仍有一名市民在详细了解性能与价格后,购买了一辆低速电动四轮车。

5月27日,市区建设西路郁江湾小区南侧,沿街多家商铺摆卖低速电动三轮车。 全媒体记者姜佳坤摄

相隔不远的上海建设摩托车科技有限公司贵港郁江湾店,则采取了不同的销售策略。该店销售员甘先生表示,店内不销售非标电动四轮车,只经营具备依法登记上牌的低速电动三轮车,月销量稳定在几十台。

购买合标车辆 消除安全隐患

市场销售情况折射出部分市民的认知与选择。那么,从政策法规与安全角度出发,消费者应当如何正确辨识与选购出行车辆?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宣传教育科科长莫清清对此作出解读。

首先需要明确车辆属性。莫清清指出,除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轮椅车外,市面上常见的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常被称作“老年代步车”)均属于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它们上道路行驶,必须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悬挂号牌,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驾驶人必须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如何避免购买到无法合法上路的车辆?“购买前,务必确认意向车型是否已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莫清清强调,只有列入该公告目录且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交管部门才予办理登记。“若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则属于非标车辆,无法上牌,严禁上道路行驶,请切勿购买。”

违法上路的代价是明确的。莫清清说,驾驶未经登记或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取得相应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规均有明确的记分、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切莫心存侥幸。

“购买符合标准的车辆,考取相应的驾驶证,这是安全合法上路的前提。”莫清清表示。

市交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和驾驶人,在享受低速电动车带来的便利时,务必时刻将安全与守法置于首位,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

栏目最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