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贵港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政协第七届贵港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10月15日政协第六届贵港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贵港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政协第七届贵港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9日下午至22日下午在贵港城区召开,会期三天半。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六届贵港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六届贵港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贵港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选举政协第七届贵港市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审议通过政协第七届贵港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七届贵港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协第六届贵港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七届贵港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协第六届贵港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七届贵港市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政协七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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