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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尽“执” 兑现胜诉权益——贵港法院“贵在执行·暖春”专项行动显成效

2025-02-13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余梦 陈美华  

执行工作是实现司法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环,也是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的最具体环节。为更好更快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春节前后,我市两级法院集中开展“贵在执行·暖春”专项行动,努力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共拘留28人次、拘传45人次、搜查32人次,执结涉民生案件92件,执行到位325.22万元;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28件,执行到位65.21万元;执结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419件,执行到位569.78万元。

交叉执行提质效

日前,覃塘法院与桂平法院紧密合作、协同执行,共同推动一件不正当竞争案件顺利执行。

某电器公司认为某燃具公司注册的企业字号与自身公司高度近似,且在其运营的抖音账号使用相似字样发布视频进行宣传,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覃塘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某燃具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使用含有“xx”字样的企业名称,并删除在线上某平台发布的含有“xx”字样的视频。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被告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住在桂平市,贵港中院裁定将该案件移送至桂平法院执行,两地法院交叉执行就此展开。

桂平法院承办该案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均未找到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傅某,于是对其店铺进行现场搜查。迫于现场执行的压力,公司实际经营人(法定代表人傅某之子)立即打电话筹钱,当场履行完毕全部案款。但对于变更公司名称一事,傅某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执行法官多次动员傅某的儿子,让其说服傅某变更公司名称。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司法拘留强履行

“他有能力履行,请求法院对他采取司法拘留。”

“我实在没有能力履行!”

在覃某与黄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黄某一直未支付20多万元的赔偿金,覃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黄某到法院申报财产,但黄某以人在外地为由拒绝去法院。

执行法官直接到黄某住所调查其财产状况,发现黄某在家中经营农副产品。执行法官果断将黄某拘传到法院,责令其申报财产。鉴于黄某不及时申报财产、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平南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天。黄某被拘留后,其亲属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代黄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执前督促优营商

近日,港北法院通过执前督促的方式执结一件涉企案件。

2023年,港北法院判决某银行向某投资公司返还债权转让款、拍卖佣金及利息损失。判决生效后,某银行支付了部分案款,但仍有14.87万元未履行到位。为此,某投资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某银行支付未履行的案款及迟延履行的利息。

如果对某银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冻结其资金账户,虽然可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会影响该银行的正常运营。

如何才能实现“双赢”效果?

执行法官核算履行金额后,向某银行了解未全部履行完毕的原因,并向投资公司说明情况。在法官的协调下,申请执行人表示谅解并放弃要求某银行支付迟延履行利息的主张。之后,执行法官向某银行发出《督促履行义务通知书》,要求该银行在指定期限内将款项直接支付给投资公司。某银行收到通知书后,在两周内将款项支付给投资公司并将支付凭证交给执行法官,执行法官为该银行出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