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讯 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在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保全先行+强制保障+第三方代偿”多项精准又巧妙的措施,不仅为申请人高效兑现了胜诉权益,更巧妙化解了案涉企业的履行困境,也为第三方理顺了业务往来,实现了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这是该院主动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申请人广西平南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某公司、梁某A、梁某B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平南法院。该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作出民事调解书,要求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货款及违约金300余万元。但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今年3月28日,执行法官依照申请人提出的保全申请,组织团队赶赴广东省深圳市,依法对被执行人公司名下的生产设备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该举措有效避免了被执行人资产流失,为后续开展执行工作打好基础。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启动财产查控机制,通过网络系统查询并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金融机构账户,进一步加大执行威慑,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执行人始终以“数额过大、无力承担”为由消极应对。
近日,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深圳市某公司与第三方梁某某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第三方表示其与被查封公司确实存在供货关系,法院的查封措施同时也对梁某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沟通中,执行法官意识到这一转机可能成为推动案件执行的突破口,遂积极向第三方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及代为履行债务的可行性,并客观分析其参与债务清偿对恢复自身经营的积极意义。
经法官多次协调和释明,第三方梁某某最终同意代被执行人一次性清偿全部债务,申请人亦同意减免部分违约金。这些既符合实际又精准巧妙地切中本案焦点的举措实现了各方共赢,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平南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强化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全力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立足实际,带着服务发展的理念开展执行,为企业发展添助力,为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