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岁时,我常在黄昏时分进入新落成的上海图书馆。当时的我如同一个稀薄的幻影,夕阳几乎可以穿透身体,如利箭刺入大理石地板。我怀揣着一张硬纸板借书卡,仿佛一个围城的士兵,潜行在城墙般坚固的书架之间,依次巧遇了《一千零一夜》、卡夫卡以及博尔赫斯。
我仍然记得初次打开博尔赫斯的《环形废墟》——率先感知的不是魔术般的文字,而是无数人触摸和呼吸过的书页里的气味,隐秘而诱人,仿佛某种轻度腐烂的水果,导致阅读几乎从鼻子而非眼睛开始——“在那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谁也没有看到他上岸,谁也没有看到那条竹扎的小划子沉入神圣的沼泽。但是几天后,谁都知道这个沉默寡言的人来自南方,他的家乡是河上游诸多村落中的一个,坐落在山那边的蛮荒里,那里的古波斯语还未受到希腊语的影响,麻风病也不常见”。
事实上这只是亿万个轮回里的一个微不足道的片段,我从这个夜晚踏入文学的沼泽,追随主人公度过一个又一个古老的梦境。我目睹着尘埃与流沙一粒粒堆积出一个少年的样貌,渐渐生长出血肉和灵魂,可以独自面对我经历过的夜晚,走向下一片神圣的沼泽。多年以后,当我回首自己写过的数百万字的小说,才发觉所谓作家也是自己笔下的产物,是基于不计其数的文字的幻影,并且稍不留神就会被同时代作家们的汪洋大海淹没无踪……多么令人恐惧的想法,我们阅读、我们写作、我们思考、我们癫狂、我们逆水行舟,最终不可避免坠入这样的深渊。
所以,当每次打开一本书的同时,我就逼迫自己想象站在黑夜荒野之上,头顶是亿万年前遗留至今的星空,风中潜伏着野兽低沉的喘息和呼号,脚下秘密生长着野草的根茎,连接着大地深处的骨骸和陶片。每翻开一页纸或者滑开一页屏幕,你就等于深入荒野的一条小径、一条河流、一片沼泽。你必须用自己的双脚、眼睛还有鼻孔去呼吸这个变幻莫测的新世界,每次决不重复,你的书架等于人类有史以来历次探险的总和,一路上布满前人留下的白骨和碑铭。
创造出《克苏鲁神话》的洛夫克拉夫特,生前如同卡夫卡寂寂无名,死后却成为影响了许多后来者的“作家的作家”。他可能就是你看到的那具白骨——一具伟大的白骨,经历过蛮荒之地的洗礼和磨砺,闪耀着白银似的暗光,让每一位路过的探险者感到无比战栗,顺便挖掘出自己的噩梦。若说上古神话是我们的祖辈为了对抗残酷的大自然而创造的精神铠甲,那么克苏鲁神话就是我们的父辈在平庸的日常生活当中找到的一块想象力的自留地。远古邪神不应该只存在于博物馆和编年史,或者印第安人和非洲部落的口述史诗之中,而应该从每一个现代人的日常生活中萌芽生长。这片蛮荒之地也是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马孔多,是奥尔罕·帕慕克的伊斯坦布尔,不仅仅让你进入噩梦,还会给你带来真实的危险。
你想起斯蒂芬·金《闪灵》里困于大雪封山的酒店之中的作家主人公,还有在库布里克的电影里大放异彩的那台打字机——如果你的键盘也有了生命,你在进入荒野迷宫的同时也在制造新的迷宫,或者说是迷宫制造着迷宫,而你的眼睛、大脑和双手不过是梦境的传递工具。这时你需要的不仅是深入蛮荒,更要与蛮荒殊死搏斗直到彻底征服它。鲁滨孙还有个星期五做伙伴,而你注定孤身奋战。你要战胜引你误入歧途的“精灵”和咒语,你要坚定地翻阅大地上的高山与丛林,如同翻阅面前的每一页纸每一行字。尽管你不得不承认有时候你会陷入晕眩,甚至学习飞鸟掠过屋顶而走了捷径,但你终将回到原点,用你的双脚来丈量这片蛮荒之地。
哪怕同一片蛮荒之地,你也可能行走不止一遍,有时连续往返,或者时隔多年旧地重游,而每一遍旅行注定会看到不同的风景,就像火车旅行与飞机旅行所看到的窗外那样不同。这些年开始重看卡夫卡,虽然断断续续,甚至读得异常艰难(我宁愿将之归于自己的问题),陷入了新的泥沼和陷阱,但每一次的艰难都是值得的,因为你会收获新的火焰、新的种子、新的梦境。
我想,每一次阅读(无论是同一本书的第几次阅读)都是你踏入的一条河流,每一滴新鲜的流水足以洗涤你的征尘,带来新鲜肥美的鱼儿和水草。经历过上万次的蛮荒之旅,你将被上万次射中自己的脚踵,燃烧成灰烬又重新生长出骨头、血肉和皮肤,最终变成一个奥德修斯式的英雄,踩着先辈的枯骨和鲜血滋润的野草,也可能踩着自己的墓碑,终究要到山那边的蛮荒去。虽然山的那边依然是山,蛮荒的深处永远是蛮荒,但你已不再是原来的你,你的身后是大师们铸就的方尖碑,是浩大的文字垒砌的金字塔,你将会制造出更多的幻影、更多的梦境、更多的蛮荒世界。